| 历史 李悝的“尽地力之教” 李埋主张“尽地力之教”.发展农业生产,从而巩固君主政权的经济基础。他指出,在百里见方的范围内.有九万顷土地,除去山川、村落占三分之一以外,有六百万亩耕地(相当于今一百八十万亩)。如果农民“治田勤谨”,精耕细作,每亩可增产粟(小米)三斗(约合今六升)。反之;就合减产三斗,一进一出要相差一百八十万石(约合今二十六万石,《汉书.食货志》),因此他作出子项规定: (一)“必杂五种,以备灾害”(《太平彻览》卷八二——引《史记》、《通典·食货二·水利田》)。就是说,同时播种程(小米)、黍(黍子)、麦、寂(大豆)、麻(麻所结的实),以防某种作物发生灾害。这是主张同时杂种各种粮食作物,怕种单一的粮食作物迟到灾害就难以补救。 (二)“力耕数耘,收获如寇盗之至(谓促进之甚,恐为风雨损也)”(《太乎御览》卷八二一引《史记》、《迈典·食货::·水利田》)。就是说,要促使农民努力排作、勤于除草,收获时要加紧枪收.如同防止强盗来抢劫那样,以防备风雨对庄稼的损害。 (三)“还(环)庐树桑,莱茹有畦,瓜领果(果树的果实)荫(瓜类植物的果实),殖于疆场”(《迈典·食货二·水利田》)。这是说,住宅周围要栽树种桑,菜园里要多种蔬菜,田地之间的梗子上也要利用空隙多种瓜果。就是要充分利用空阁的土地,扩大农副业的生产。 魏国人口密度较高,地少人多。李埋在“尽地力之教”中作出这样的规定,是适合当地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的.是根据当时农民生产的经验而制定的。目的在于提高农作物的产量,扩大田租收入.进而使得国家富强起来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