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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【朝代】:先秦专区 【标题】:封建制度 | ||||||
春秋时期,诸侯国君称公、称侯,只有楚、吴、越称王,国君之下设诸卿,二卿、三卿或六卿,其中主持政务的称正卿或上卿,楚国称令尹,亦称相,秦又曾称庶长、不更。卿出征时为三军之将佐。卿之官职,有司徒、司马、司空、司寇等,分掌民事.军事、工事、法事。春秋初期,晋、楚等国开始在新兼并的地方设县,或聚若干小邑为县,或将私家之田分置县。而在边境地区则设郡。郡县之间没有隶属关系,其长官由国君百接任命,只有少数作为采邑赏给贵族。 | 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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